“自古逢秋悲寂寥,我言秋日胜春朝”,我和刘禹锡对秋的看法相近。很多人在文中多用“秋风萧瑟、秋雨之急”来形容悲凉。而我却独欣赏秋天,不仅仅是因为我生在初秋,也是那秋天的一抹金黄,一缕秋风。
打开窗子,那风调皮地在我耳边打个旋儿;出去走走,零星的小雨缓缓落地;仔细嗅嗅,果实成熟的香甜味早已弥漫在空气的每一个角落……它们告诉我:秋来了。
初秋的早晨,是凉爽的。那一缕缕风,把整个夏天带给人们的烦躁轻轻拂去,只留得一身的轻松与悠闲。风把那落下的一片片“蝴蝶”,送到了环卫工人的扫把下;有时风儿调皮,偏带着落叶一次次转着圈,跳着默契而又优雅的华尔兹。风也陪伴着一个个着急上班上学的cr和儿童,在他们耳边私语。
初秋的早晨,是安逸的。当所有人还在睡梦中时,城市里只有那树叶的交谈在沙沙作响,回荡着,回荡着……小河在轻轻唱着它那永不疲倦的歌,只有蝉鸣和着它的旋律,轻轻荡漾着。小雨拍打着地面上的尘土,空气中早已清新四溢……而这一切的一切,都给人带来无尽的安逸。
初秋的早晨,是热闹的。广场送走了一批又一批匆匆行走的人们,迎来了健身的老爷爷老奶奶们。他们抑或跳着舞,抑或拉着家常,抑或打着拳,抑或跑着步,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满足的笑容,寂寞的广场瞬间热闹起来。
这就是初秋的早晨,美好而又让我喜爱的早晨!